2018湖南公務員考試:公共基礎知識習題(3)
1.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,主持會議的是( )
A.大會主席團
B.全國人大常委會
C.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
D.大會秘書長
2.下列關于法律責任的說法,錯誤的是( )
A.承擔法律責任就是接受法律制裁
B.法律責任是實施法律制裁的根據
C.違法行為并不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唯一根源
D.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是免除法律責任的條件之一
3.行政執(zhí)法機關遇到地方政府規(guī)章與公安部規(guī)章對同一事項的規(guī)定不一致,正確的做法是( )
A.直接適用地方政府規(guī)章
B.直接適用公安部規(guī)章
C.可選擇適用地方政府規(guī)章或公安部規(guī)章
D.應就如何適用的問題提請國務院裁決
4.依據《人民調解法》,下列關于人民調解的說法,正確的是( )
A.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自治組織
B.人民調解是仲裁及訴訟的前置程序
C.人民調解可以適當收取一定費用
D.人民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
5.下列句子中,沒有錯別字的是( )
A.這種情況如果繼續(xù)蔓延,將直接威協行業(yè)內逾7000人的飯碗
B.完善排灌設施,發(fā)展節(jié)水灌蓋,加固河流堤岸,搞好清淤疏浚
C.人到七老八十,面如凍梨,癡呆黃老,步履維艱,還教他學什么
D.他一貫主持公道、抑惡揚善,絕不允許有人持強凌弱、魚肉百姓
湖南公務員考試網參考答案及解析:
1.答案:A!窘馕觥俊稇椃ā返61條第2款規(guī)定,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,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,因此A項正確。
2.答案:A!窘馕觥糠芍撇茫侵赣商囟▏覚C關對違法者依其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。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有密切聯系。一方面,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方式,法律責任是前提,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。另一方面,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又有明顯的區(qū)別,有法律責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。比如在侵權責任的情況下,如果責任人主動承擔賠償責任,就不存在民事制裁。因此A項正確。
3.答案:D!窘馕觥坎块T規(guī)章之間、部門規(guī)章與地方政府規(guī)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(guī)定不一致時,由國務院裁決,因此D項正確。
4.答案:D。【解析】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,因此A項錯誤。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,不得調解。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、行政、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,因此B項錯誤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,不收取任何費用,因此C項錯誤。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,具有法律約束力,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,因此D項正確。
5.答案:C。【解析】A項中的“威協”應為“威脅”。B項中的“灌蓋”應為“灌溉”。D項中的“持強凌弱”應為“恃強凌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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