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關于調整2010年定向招錄培養(yǎng)政法干警部分職位開考計劃的公告
2010年全省基層政法干警定向招錄報名工作已經結束,其中部分職位未達到規(guī)定的1:5開考比例。根據《湖南省2010年定向招錄培養(yǎng)基層政法干警的公告》有關規(guī)定,考慮到招考單位的實際情況,經研究決定,現(xiàn)對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開考計劃進行適當調整,F(xiàn)將調整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對報名人數未達到1:5,已達到1:3的49個職位按原計劃開考 (見附件1) 。
二、對報名人數未達到1:3的9個職位,按1:3比例進行調整,核減該職位中的9個計劃開考(見附件2)。
三、對報名人數未達到1:3的30個職位取消開考計劃(見附件3)。現(xiàn)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,請于7月9日下午18時以前,盡快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管理處取得聯(lián)系,填寫《改報職位申請書》(見附件4)改報其他職位,超過時限不改報的,以及不愿改報其他職位的將退還考務費。聯(lián)系電話:0731-82219372,82219276,傳真:0731-82219372,82216512。
四、對第二項中核減的職位計劃和第三項中取消開考的職位計劃,根據考試結果和實際工作需要,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招考單位進行調劑。具體辦法另行公告。
五、對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達不到規(guī)定開考比例的職位,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(guī)定及考試情況研究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。
附件:
二○一○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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