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大綱(民法學)
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
民法學考試大綱
教育部考試中心
目錄
I.考查目標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2
II.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2
III.考查內(nèi)容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3
IV.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9
I.考 查 目 標
1.能夠比較準確地理解民法學基本概念的內(nèi)涵與外延,較為系統(tǒng)地掌握民法學的基本原理。
2.能夠理解各種基本民事權利,具備在具體社會關系中識別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能力,并力求準確地表述基本民事權利義務的內(nèi)容。
3.具備運用民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現(xiàn)實生活中的具體民事法律問題的能力。
II.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
一、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
本試卷滿分為150分,考試時間為150分鐘。
二、答題方式
答題方式為閉卷、筆試。
三、試卷內(nèi)容結構
總論 約20%
物權 約20%
債權 約20%
人身權、婚姻家庭、繼承權 約20%
民事責任 約20%
四、試卷題型結構
單項選擇題 35小題,每小題2分,共70分
簡答題 3小題,每小題10分,共30分
論述題 1小題,20分
案例分析題 2小題,每小題15分,共30分
詳細內(nèi)容見附件:民法學大綱.rar >>>大綱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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